学院首页

组织机构

部门职责

当前的位置是: 网站首页 >> 组织机构 >> 部门职责

科技处(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研究院)是负责管理并推进学校的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工作,统筹产教融合,校报编辑发行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编制学校科研和高职教育研究工作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建立健全和贯彻执行学校科研和技术服务工作的管理制度。

3.负责学校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和高职研究方面课题的的申报、立项、结项(题)及过程管理,负责科研、技术服务项目成果鉴定认定、专利申报、 奖励申报及应用推广、转让工作并为学校相关教学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4.负责学校科研、技术服务项目经费的分配、使用和管理, 负责学校科研目标管理、绩效评价、考核量化及奖励等工作。

5.负责科研平台和队伍建设与管理,负责组织参与国内产学 研学术交流活动,承担校内相关学会、协会的管理,负责学校与社科联、科协、国内各学术团体的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各级报表、信息平台的统计填报和科技专家人才的推荐工作

6.负责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管理、科研信息化建设,科研统计、科研档案工作及知识产权的保密工作。

7.根据学校发展的需要,对国家职业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和 发展战略进行研究,对国家及地方产业发展进行研究,对学校在高职办学方面的做法开展专项研究(如专业设置、办学体制、办学模式改革),进行总结提炼,为学校的科学决策提供咨询和参谋意见。

8.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出版物的标准和规范,做好《湖北工业 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的编辑发行工作。

9.负责学术委员会日常工作,积极参与全国高职高专学会、 省学会等组织的有关高职研究、学报发展等方面的学术会议,及时与兄弟院校进行交流与合作。

10.负责对在学校挂牌成立各级各类研究机构的管理、协调 与服务工作。

11.完成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