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部门):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传承弘扬长江文化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发掘长江文化的时代价值,全面助力长江国家文化公园湖北段建设,湖北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2024年湖北省长江文化保护传承弘扬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定位
课题研究着眼于我省长江文化保护传承弘扬和长江国家文化公园湖北段建设保护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回应现实需求,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战略思考,开展前瞻性、对策性应用研究,促进研究成果向实践转化,有效服务我省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
二、课题类别与资助额度
课题类别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其中重点项目不超过10项,每项资助5万元;一般项目不超过30项,每项资助2万元;一般项目(自筹经费)不超过20项。
三、申报要求
1.课题指南是围绕长江文化保护传承弘扬和长江国家文化公园湖北段建设与保护提出的指导性研究方向(附件4),申报人需根据选题方向及自身研究优势,确定对应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选题的文字表述可做适当修改和细化。
2. 课题组必须由高校、科研院所及文化和旅游、文物、地方志主管部门(或文化和旅游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联合组成,共同参与调查研究。其中,高校参与人员不得超过5名。每人只能申报或参与1个课题,不得同时申报或参与多个课题组。
3.申报重点项目主持人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处级以上职务或博士学位,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申请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4.课题负责人及时下载立项申请书(附件1)和课题论证活页(附件2),填写完毕后按照申报要求交由校科技处集中报送。
5.科技处将严格把关,依据申报要求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四、评审立项
湖北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湖北省国家文化公园专家咨询委员会秘书处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下达立项通知书。
五、结项要求
课题最终提交的研究报告需与长江文化保护传承弘扬、长江文化公园建设、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行业实践紧密相关,突出问题导向,解决实际问题。
1.结项依据。结合以下要求(须至少符合1项),申报时提出项目的具体研究思路和实践路径设计,结项时提供成果转化证明作为验收依据。
(1)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实践活动,作为行业案例推广经验;
(2)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具体项目并付诸实施;
(3)研究成果可转化为政策措施或工作方案(被相关政府部门采用);
(4)研究成果可转化为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在CSSCI(含扩展版)、北大核心期刊发表。
2.阶段性研究成果。结项前需提交2篇决策咨询报告或调研报告,字数在4000字左右。
3.最终研究成果。研究完成后,需以研究报告形式提交最终成果,字数约为1—3万字,并提供8000字左右的成果摘要。
4.课题组需在2025年1月31日前,以书面6份,格式参见附件3)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将最终研究成果报送湖北省国家文化公园专家咨询委员会秘书处。秘书处将组织有关专家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评审,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或研究成果不合格的课题,不予结题,并追回下拨经费。
5.研究成果由湖北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作者共同所有,如需公开发表或发布的,应注明为“2024年度湖北省长江文化保护传承弘扬研究课题成果”字样,并标注课题名称与立项编号。
六、免于结项评审要求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免于结项评审:
1.相关研究成果被国家社科基金《成果要报》、文化和旅游部《文化和旅游智库要报》、教育部《教育部简报(高校智库专刊)》、湖北省社科规划《智库成果要报》、中央和国家部委内参至少采纳1篇或被湖北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研究专报》至少采纳2篇的;
2.至少1篇决策咨询报告或调研报告被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或者被省级以上单位吸收、采纳、转化,需提供证明)。
七、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
项目申请受理时间从即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申请人应于申报截止日期前将申请书纸质文档一式8份(课题立项申请书2份,课题论证设计活页6份)报送至科技处,同时将电子版(电子版材料要求word版,以“课题名称+申报单位+负责人姓名”命名)发送至科技处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赵艳杰
报送邮箱:hgzy_kjc@163.com
联系电话:8126238 18963930291
科技处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