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襄十随神”城市群一体化发展实施意见》工作部署,推进《“襄十随神”城市群科普科创联盟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实施,充分发挥十堰市科技工作者的人才智力优势,加强学术体系建设,促进学术水平提升,助力“襄十随神”城市群协同创新发展,十堰市科协经研究决定开展“襄十随神”城市群第三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本次论文评选分为已公开发表论文评选和未曾公开发表论文评选。其中已公开发表的论文需是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在市(厅)级及以上公开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已参加市级以上论文评审并获奖的论文不参与此次评选活动),申报时需提供论文材料(含PDF电子版)及相关印证资料。未曾公开发表的论文,需提供论文材料(含Word电子版)、承诺书(具体见附件1)。
(二)论文要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得有削弱、歪曲、否定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不得有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的言论,不得有违反国家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言论,不得有违背我国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政策的言论。
(三)论文应属于自然科学或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的学科领域,要着眼于“襄十随神”城市群协同发展总体规划,重点围绕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学术提升和社会治理等方面,具有科学性、创造性、实用性,论点明确、论据可靠、方法严谨、结论正确。
(四)未曾公开发表的论文须按格式模板要求编制(见附件2)。
二、申报程序
(一)凡符合申报条件的论文,由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于2024年5月19日前将论文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含电子版),报学校科技处汇总初审。
(二)十堰市科协审核后,于6月10日前将所收集论文汇总,下一步将委托国内中文核心科技期刊组织评审,择优在国内相关科技期刊发表(以获奖等次为准)。
三、其他事项
(一)各位科技工作者要秉承诚信原则,杜绝抄袭现象发生,若经审查涉嫌抄袭,由论文作者承担全部责任。
(二)请各二级学院及部门高度重视,鼓励广大科技工作者积极按要求撰写论文,并按时完成相关资料报送。
(三)科技处联系人:赵艳杰,电话:0719-816238 18963930291
科技处
2024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