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部门):
为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校级教学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申报条件
(一)申报范围
申报的教学成果应包括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及其相关的教材,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和教育技术,强化实践育人环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等方面。
(二)申报条件
申报的教学成果须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的检验,教学成果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或教材出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推荐校级教学成果奖的时间。成果主要完成人需有承担校级以上教研项目。
(三)成果主要完成人
1.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
2.项目组主要成员不得超过8人。
二、申报程序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学成果,由个人(项目组)提出申请,填写《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见附件),并提交有关支撑材料,经学院(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提交科技处。
三、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部门)认真做好成果推荐工作。推荐时要坚持公平公正、择优推荐、宁缺毋滥的原则,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严禁弄虚作假,确保申报成果的质量和水平。
2、请各单位(部门)于2021年3月22日前,将《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反映成果的总结报告及有关支撑附件(一式1份,并提交电子版1份) 、推荐汇总表送至科技处。联系人:陈婧,联系电话:8126036,邮箱:317504595@qq.com。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科技处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