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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下半年科研项目结题及技术服务项目结题、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9-29      来源 :       编辑 :科技处      浏览量 :

校属各单位(部门):

为有序推进学校科研工作规范化建设,落实年度科研工作任务安排,规范科研项目全过程管理,现启动2026年下半年科研项目结题及技术服务项目结题、立项评审工作。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4年下半年(含)以后立项的,以及2024年下半年以前立项但已办理项目延期书面申请、且在延期有效期内的各类科研项目、技术服务项目。

二、立项范围

本次立项范围为拟申请学校正式立项的技术服务项目(横向科研项目)。

三、工作流程及相关要求

(一)个人线上申报

所有科研项目结题及技术服务项目结题、立项工作统一通过学校科研管理系统线上申报。由项目负责人严格按照系统结项、立项操作流程,完整填报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提交结题、立项申请。

(二)纸质材料整理报送

1.科研项目结题材料

项目负责人按结题报告书、立项批文、立项申请书、项目过程性材料、成果佐证材料的顺序整理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同时提交结题材料电子版(命名:姓名+项目类别+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送至所属单位(部门)审核。

2.技术服务项目结题材料

项目负责人按结题报告书、立项批文、立项申请书、项目过程性材料、成果材料、验收评审材料、企业入账收据、横向技术服务经济效益证明的顺序整理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同时提交结题材料电子版(命名:姓名+项目类别+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报送至所属单位(部门)审核。

3.技术服务项目立项材料

项目负责人按技术服务项目申请书、技术服务合同、横向科研项目校内项目负责人承诺书、横向科研项目合同执行责任书、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支出预算表等材料的顺序整理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同时提交立项材料电子版(命名:姓名+项目类别+项目名称),报送至所属单位(部门)审核。

4.材料真实性要求

项目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完整。涉及企业入账收据、经济效益证明、成果佐证材料的,相关收据及证明等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5.汇总报送

各校属单位(部门)对本单位所有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完整性、规范性审核,项目申报材料和汇总表(加盖单位部门公章)统一报送至科技处527办公室邢宏珍老师处;项目申报材料和汇总表的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邢宏珍老师。

(三)截止时间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各校属单位(部门)须于10月21日完成审核,并在当日17:00前报送纸质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四)项目评审流程

科技处统筹组织开展集中评审,学校统一发文公布结题、立项结果。

(五)结题审核要求

1.所有申请结题项目须完成立项申请书约定的全部预期研究成果与考核指标,未达到预期要求的项目不予结题。各校属单位(部门)须严格做好前置审核把关工作。

2.已到期但本学期无法按期结题的项目,须由项目负责人提交项目延期书面申请,获批延期时长统一为1年。项目二次延期到期后仍未完成结题的,学校将按规定予以项目撤销处理。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工作所需各类填报材料模板,统一在科技处官网下载专区获取,本通知不另行附带附件。

2.项目申报、系统操作、材料填报过程中若遇问题,可联系科技处邢宏珍:8117537。

 

 

                                             科技处

                                              202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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