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科协发〔2019〕10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协、团委,省科协所属各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和直属基层科协,中央在鄂和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科协 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19〕43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科协、团省委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推荐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获奖人数
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不超过100名;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获奖者从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中产生,不超过10名。往届获奖者不重复授奖。根据《通知》要求,我省可推荐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15名。
二、推荐渠道和名额
(一)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组织部、人社局、科协、团委推荐本地区候选人。
(二)省科协所属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和直属基层科协,推荐本学科领域或本单位的候选人;
(三)中央在鄂和省直有关单位推荐本单位或本行业的候选人。
以上单位可以各推荐1-2名候选人。
三、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遵纪守法,践行“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的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 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 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推荐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推荐渠道,严格评选条件,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保证评选质量。
(二)人选推荐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和西部地区艰苦行业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成果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三)候选人推荐材料是中国青年科技奖评审的主要依据,应简明扼要,要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四)推荐单位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候选人被投诉,推荐单位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五)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材料非涉密的保密审查证明。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荐资格。
五、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推荐单位于10月21日前完成推荐材料报送工作,相关附件可在湖北省科协网站(http://www.hbkx.org.cn)通知公告栏下载。推荐材料如下:
1. 推荐情况报告1份,内容包括推荐人选产生方式、专家评审情况、确定推荐的人选等。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 《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附件1)一式8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7份)。推荐表中候选人所在单位推荐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涉密情况出具明确意见;推荐单位推荐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成就、贡献和学风道德作出评价。
3. 有关附件材料一份(装订成册)。包括:
(1)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2)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3)论文、专著被他人引用的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4. 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科协、团省委组建湖北省评选推荐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专家评审组,对各推荐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省委人才工作领导机构统一汇总审核后,于10月31日前完成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及评审管理系统网上填报和书面材料打印上报工作。
六、组织领导
为做好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科协、团省委联合成立湖北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科协组织人事部,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各地各单位可视情况成立相应的评选推荐机构。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韩 飞 马贵兵
联系电话:027-87126068、87822262
附件: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 共青团湖北省委员会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