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十堰市科技局《关于征集十堰市“十四五”期间科技重大项目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市委、市政府推进建设“现代新车城、绿色生态市”,推动十堰市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按照省市统一部署,为积极做好与国家、省科技主管部门“十四五”规划的对接、融合,提前谋划我市“十四五”(2021-2025)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省支持范围,市科技局组织开展科技创新重大项目征集工作。
二、征集范围
我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创新龙头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规划实施的重大科技项目;高等院校、市属科研机构规划建设的重大科技项目;新型研发机构提升核心竞争力和科技成果转化重大科技项目;各县(市、区)谋划布局的重大科技工程。
三、实施期限
重点征集“十四五”(2021-2025)实施期间的项目。
四、征集分类
1.重点领域技术创新专项。围绕我市“一主四大四新”产业创新发展需求,突出优势产业提质增效、特色产业支撑发展、新兴产业培育引领的目标,坚持企业为主体,突出项目的前瞻性、应用型和行业先进性。
2.重大创新平台建设专项。突出产业布局和重点企业系统性布局,规划拟建设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和技术创新中心等需求,突出平台建设的行业服务特征。
3.重点创新人才培育引进专项。对照国家、省各类人才选拔条件,谋划、规划的重大科技专项负责人、单位技术骨干申报计划。按照全市人才计划要求,各县(市、区)结合产业规划和发展需求,提出的重点领域领军型、高层次、紧缺型创新人才引进计划。外国专家引进计划。
4.重大创新机构建设专项。对照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标准,提出重大创新机构引进和建设需求,结合龙头企业发展的需求提出院士工作站的建设需求。
5.重点创新载体建设专项。按照国家级高新区创建标准,围绕产业集聚区创新发展提出创新型产业集聚区建设需求,重大创新孵化基地、重点专业性特色产业园区的建设需求。
6.重大创新合作专项。以我市企业、院所、新型研发机构为主体,整合国内外创新资源,有明确研发、产业化目标,并规划在我市实施的重大科技创新合作项目。龙头企业开放创新“走出去”的规划布局。
7.区域创新发展专项。县(市、区)政府主导实施、关系区域创新发展的园区、平台、公共服务机构等重大项目。
五、征集要求
1.本次申报按学科归口由学院统一组织,不受理个人申报。
2.各学院需结合自身优势,精心组织,鼓励加强横向合作,参与各类专项申报工作,前期积极介入科技重大项目筹备,为进一步合作打好基础。
3.学校牵头组织的项目由科技处统一报送主管部门,请各院部于2020年6月26日前将《十堰市“十四五”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征集表》一份提交科技处。
联系人:陈婧 联系电话:8126036 邮箱:317504595@qq.com
附件:十堰市“十四五”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征集表.doc
科技处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