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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十堰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4-16      来源 :       编辑 :科技处      浏览量 :

校属各单位:

根据十堰市科技局《关于组织2020年度十堰市软科学项目结题评审和2021年度软科学项目申报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支持方向和重点内容

1.支持重点:围绕省、市重大战略部署,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组织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创新体系建设,加快完善科技创新生态,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对策研究。重点产业领域创新策源能力的现状及对策研究,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创新能力的调查研究,关键核心技术项目的形成和组织实施机制研究。促进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要素流动融合机制的研究,产业创新联合体和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研究,科技人才的普惠性支持和培养机制研究,新兴产业、创新型企业、新型科研机构案例研究及促进十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其他重点项目。

2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优先支持数据充分、材料详实,开展相关研究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研究项目。注重研究成果的实际成效,已经形成的研究成果,可作为立项遴选的参考依据。对市委、市政府决策有重要参考价值的研究项目优先支持。

二、申报要求

1.十堰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高校、科研院所、政策研究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等。高校、科研院所和市直单位直接向市科技局申报,其他单位通过归口管理的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申报。市科技局受理学校申报课题总数不超过3个。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真正参与项目实质性研究过程的组织者、指导者,是单位正式在职在岗工作人员。项目组其他成员应该是参与项目实际研究过程的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同一年度其它项目的负责人,项目组其他人员参与项目不超过2个。

3.未完成往年度市级软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和主要研究人员,不得参与新一年度的项目申报。

三、注意事项

1.本次申报按学科归口由学院评审排序后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每个学院至多申请2项。各学院需结合自身优势,精心组织,鼓励加强横向合作,跨领域、跨学科联合申报,鼓励支持由软科学研究专家、产业领域的技术专家与决策管理部门的管理者,联合进行项目申报和开展研究。

2.学校牵头申报的项目由科技处统一报送十堰市科技局,请各院部于2020年4月30日前将《2021年十堰市软科学项目申报书》(附件)一式2份报送至科技处,同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注意申报书中课题组成员应包括项目负责人。申报材料一律使用A4纸正反面打印,左侧装订。

3.学校参与申报的项目由牵头单位报送至所隶属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具体要求和截止时间以属地科技管理部门为准,同时电子版报科技处备案。


联系人:陈婧      联系电话:8126036

邮箱:317504595@qq.com


附件.十堰市软科学计划项目申报书(2021年).docx


上一条: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教育改革发展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十堰市引导性科研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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