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规定,原学术委员会已任期届满,学校经研究决定遴选新一届校学术委员会委员。请校属各单位推荐符合条件人选,将拟推荐人选姓名加盖公章后报科技处526室陈婧。
按照学术委员会章程(湖工职院发[2017] 16号)规定:学术委员会委员产生,实行自下而上的民主推荐方式产生候选人,院党委会讨论通过。学术委员会委员人数为15人,其中,担任学院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不超过委员总人数的五分之一,不担任系、部党政职务的专任教授或副教授不少于委员总数的二分之一。
一、所推荐的学术委员会委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2.遵纪守法,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
3.学术造诣高,在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成果;
4.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有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二、推荐要求
学术委员会承担着审议或决定学院教学、专业建设、师资、科研等重大学术事项的职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术委员会委员的推荐工作,真正把关心学院发展建设、议事能力强、治学严谨、公道正派的同志推荐上来。为尽可能覆盖较多学科,各二级学院最多推荐2名人选,所推荐人员中至少应有1人为不担任系、部党政职务的专任教授或副教授,各部门最多推荐1名人选。学院相关会议确定学院学术委员会组成人员,未入选学术委员会的人员均将作为学院科研项目评审专家库成员。
三、上报时间
2021年10月18日。
科技处
2021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