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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5-09      来源 :       编辑 :科技处      浏览量 :

学校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办函〔2022〕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专项资助课题。本年度拟立项重点课题180项,一般课题500项左右,专项资助课题另行组织申报。课题申请人可依据《课题指南》提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选题,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拟课题名称申报,鼓励开展反映国家及本省需要和国际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课题指南》所提供的选题一般不宜直接作为课题名称,申请人可做分解、细化,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二、课题申请人必须具备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的能力,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

    三、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

    四、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研究。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完成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不支持一题多报。凡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研教改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科技项目已立项的课题,不得申报。

    五、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完成时限原则上最长不超过5年,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2-3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1-2年,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单位及其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六、本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限额申报。原则上公办本科院校限报12项,民办本科院校、独立学院、高职高专院校限报10项,每县(市、区)限报8项。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与指导,严格审查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保证课题申报质量。

    七、申报程序:

    1.请务必于2020年6月9日前将相关纸质材料(评审书、活页、汇总表)1份和电子稿报送科技处(点击附件下载),学校将按照科学、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通过学校审核的项目由科技处分配网上申报账号。(联系人:陈婧,电话:8126036,QQ:317504595)

 2.网上申报时间从2021年6月17日起至6月24日止,通过学校审核的项目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将符合申报条件的《课题申请·评审书》通过网络申报系统上传到“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评审平台”。


科技处

202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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