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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省教育厅2023年度科研计划项目和高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2-15      来源 :       编辑 :科技处      浏览量 :

关于组织申报省教育厅2023年度科研计划项目和高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部门):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科研计划项目和高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的通知》,2023年湖北省科研计划项目和科技创新团队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科研项目

科研项目分为青年人才项目、重点项目和指导性项目。

1.青年人才项目。项目负责人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岁(198811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可放宽2岁)。资助额度不低于4万元。

2.重点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岁(198311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可放宽2岁)。资助额度不低于8万元。

3.指导性项目。主要面向自筹经费的科研项目,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197811日以后出生)。

4.科技创新服务发展项目。设立高校服务黄石高质量发展专项,不纳入高校申报限额。项目类型为重点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岁(198311日以后出生,女教师可放宽2岁)。资助额度不低于8万元。

()创新团队

申报创新团队应以省部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包括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双一流”建设学科、重点学科等为依托。除以上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创新团队负责人应为本校全职中青年教师,近3年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计划项目,或参加过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研究,治学严谨,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2.创新团队核心成员(含负责人)为5人左右,核心成员要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平均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最大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311日以后出生)。对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11日以后出生)的创新团队优先支持。

3.高校申报的创新团队获批后,学校安排经费资助,资助额度不少于20万元。


二、申报注意事项

1、学校根据申报情况,依据省厅要求进行组织推荐。

2、按通知文件规定要求的申请书格式(附件)填写和上传申请材料,其中涉及项目申请人、参与人签名、专家评审意见、推荐意见单位盖章的有关内容应在签名和盖章后彩色扫描上传。请各单位注意初审时对项目负责人年龄、职称、是否有在研项目及未结题项目等进行审查把关。

三、申报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育厅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将申报相关要求通知到教职员工。认真做好项目的推荐工作。

2、已获得国家或其他省部级项目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获省教育厅人文社科、教研、教育规划等项目计划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正在承担教育厅科研计划和创新团队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3、请各单位将有单位盖章的申报项目汇总表一份、有关申报项目纸质材料一份,于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前报送科技处,同时提交申报项目汇总表与申报书的电子版。为不影响向省教育厅申报,请各单位严格按要求和时间集中申报材料,逾期未提交者将视为放弃申报。

四、材料报送

各单位请在122117:00前将电子版申报书汇总后报送至科技处,并提交纸质版申报书一份。

联系人:窦海燕

电 话:0719-8117537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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