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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报告

发布时间 :2019-12-13      来源 : 中国社会科学网         编辑 :      浏览量 :

建立中国特色职业教育体系,对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创造更大人才红利,促进就业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建设和文化建设,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多样化的需求,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意义[1]。在十九大召开之际,对十八大以来我国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回顾,对未来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进行展望,是一件有重要意义的工作。

一、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提出和发展

体系是相互联系的事物整体。职业教育作为一种特殊的教育类型,其体系是联结各组成要素,形成运行机制,发挥有效功能的依托和载体。改革开放伊始,党和国家就把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作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长期目标,高度重视、持续推进。

1985年出台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要“逐步建立起一个从初级到高级、行业配套、结构合理又能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2],1991年、1996年、2002年、2005年和2010年的职业教育相关重要法律和文件都提出建设职业教育体系的要求,详见表1。

从表1可以看出,在建设进度上,1985年、1991年、1996年、2002年、2005年、2010年分别提出的是“逐步建立”“初步建立”“健全”“初步建立”“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形成”。在特点修饰上则分别提出的是“从初级到高级、行业配套、结构合理又能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有中国特色的,从初级到高级、行业配套、结构合理、形式多样,又能与其他教育相沟通、协调发展”“职业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并与其他教育相互沟通、协调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结构合理、灵活开放、特色鲜明、自主发展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满足人民群众终身学习需要,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灵活开放、自主发展,有中国特色的”“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体现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在体系目标的描述上,则分别提出的是“职业技术教育体系”“职业技术教育体系的基本框架”“职业教育体系”“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由以上表述可以看出,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是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主要目标,该建设是逐步推进和不断丰富完善的,不仅具有一致性和可持续性,同时也会根据发展环境及自身条件变化做出相应调整和创新。

二、加快推进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中央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和讲话,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为人们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内涵和加快构建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指明了前进方向。

(一)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工作

从党的十六大提出“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到党的十七大提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再到党的十八大提出“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增强就业稳定性”[3]。反映出党和国家对发展职业教育和构建职业教育体系的一贯重视,强调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促进现代职业教育服务方式转变、促进就业和改善民生、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多样化的需求,构建让人民满意、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遵循职业教育发展规律、体现中国特色、达到世界一流水准、适应人的终身学习和发展需求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助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

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中强调:“要牢牢把握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各层次各类型职业教育模式,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引导社会各界特别是行业企业积极支持职业教育,努力建设中国特色职业教育体系。”[4]这一重要论断从国家宏观战略的高度提出了我国发展职业教育以及建设中国特色职业教育体系的方向、目标、任务和具体实施路径,即努力建设中国特色职业教育体系是目标,服务发展、促进就业是方向,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各层次各类型职业教育模式是任务,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是具体实施路径。

2015年,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全面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2016年12月,在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座谈会召开前夕,李克强总理指出“十三五”时期,要切实把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这一指示强调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在我国教育事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视[5]。

2016年,在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座谈会的讲话中,刘延东副总理指出“习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发展全局的高度,多次就职业教育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并多次深入职业学校考察,就加快发展职业教育提出明确要求;李克强总理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工作,对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寄予厚望,特别是还专门为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座谈会和职业教育工作作出重要批示”[6]。“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为我们做好职业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把职业教育作为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突破口,加大支持力度,确保到2020年建成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7]。

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批示和讲话,为我国新形势下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提出了新的要求,指明了新方向。

(二)国务院对建设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做出全面部署

2014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提出“到2020年,形成适应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职高职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该体系的特点包括中等职业教育规模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结构更加合理、职业院校区域布局和专业设置更加适应经济社会需求、人才培养水平较高、现代职业教育制度基本建立、政策法规更加健全、相关标准更加科学规范、监管机制更加完善。为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决定》提出五方面的建设任务:巩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创新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引导普通本科高等学校转型发展;完善职业教育人才多样化成长渠道;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

为贯彻落实《决定》精神,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国务院扶贫办组织编制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下文简称《规划》)。《规划》提出,要按照终身教育的理念,形成服务需求、开放融通、纵向流动、双向沟通的现代职业教育的体系框架和总体布局。《规划》还提出要通过优化职业教育服务产业布局、统筹职业教育区域发展布局、加快民办职业教育发展步伐、推动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地位、优化高等职业教育结构、完善职业人才衔接培养体系、建立职业教育人才保障体系等措施,争取到2020年,形成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三)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内涵与特征

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是现阶段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基本要求,是现代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从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要建立职业技术教育体系以来,职业教育体系的内涵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人民对职业教育的需求而不断丰富完善。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体现出以下特征:一是适应性。即具有适应“五化”要求、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满足人们接受职业教育和社会发展需求[8]。二是终身性。现代职教体系更强调面向终身学习,注重满足从业人员持续的职业能力发展需求,让劳动者能够在职业发展的不同阶段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培养劳动者持续发展的能力,促进劳动者终身可持续发展。三是开放性。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不是封闭的,是一个动态开放的系统,这种动态开放主要表现在办学主体和办学模式对外开放,鼓励多元投资和多元化办学;在学习主体上面向人人终身发展开放,为所有人提供多元化、全方位终身学习的机会;学习和借鉴国外先进的职业教育经验,不断丰富和完善中国特色职教体系。四是融通性。打破原来职业教育“终结性、断头路”的格局,系统构建从中职、专科、本科到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不同层次的培养体系;建立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双向沟通的桥梁,推进全日制职业教育与非全日制职业教育,学历职业教育与非学历职业教育之间的融通,建立内外衔接的职业教育人才成长体系。

三、有关部门推进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所采取的重要举措

(一)准确把握精神

2014年9月,教育部下发《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明确要求有序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各地要结合编制区域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等工作,同步规划职业教育。抓紧制定配套政策,努力在中高职衔接、职普沟通、学生“双证书”、部分本科高校转型等制度建设以及考试招生制度、办学体制机制、教育模式改革等关键环节上率先取得突破。坚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招生大体相当的要求,鼓励优质学校通过兼并、托管、合作办学等形式,整合办学资源,优化布局结构。改革创新高等职业教育,建立高等学校分类体系,避免学科取向、升学导向和升格趋向,走有特色高质量的发展路子。通过试点推动、示范引领等方式,有计划地引导一批本科高校转型发展。

2014年初,针对如何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问题,时任教育部部长袁贵仁表示:一是要建现代职教体系,全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生健康成长;二是要转型发展,推动一批地方高校转为应用技术型,培养更多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三是要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学生的就业创业能力[9]。随后,在当年6月召开的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袁贵仁强调要结合编制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同步规划职业教育发展,重点抓好中高职衔接、职普沟通、学生“双证书”、部分本科高校转型等制度建设,在考试招生制度、办学体制机制、教育模式、评价模式等关键改革上加大力度、取得突破,从而有序推进体系建设。

2016年,在教育部与福建省政府在福州联合召开的现代职业教育发展推进会上,教育部部长陈宝生部长指出,“职业教育为经济升级铺路,为脱贫攻坚助力,为人的成长筑基,不仅是生产,也是生活,关系到国家发展的大局,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需要政府、行业、企业和学校、社会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齐心协力打好迈向现代化的攻坚战。”如何打好攻坚战,陈宝生用6个关键词对职业教育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让职业教育香起来,二是要让职业教育亮起来,三是要让职业教育忙起来,四是要让职业教育强起来,五是要让职业教育活起来,六是要让职业教育特起来。“香、亮、忙、强、活、特”内涵丰富,清晰明了,可谓是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和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行动指南[10]。

(二)加强政策推动

为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精神,教育部先后颁布一系列政策文件:《教育部关于做好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推动职业教育管理的信息化和现代化;《中等职业学校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方案试行》,加快建立农民职业教育制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促进职业教育专业教学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意见》,深化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机制改革;《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2015-2018年)》,逐步完善现代学校制度;《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促使高等教育结构优化成效更加明显;《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引导高等职业学校科学合理设置专业。这些文件围绕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框架的层次结构、办学类型、终身一体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改革探索,为形成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奠定了基础。

四、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取得的主要成就

十八大以来,我国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有了很大发展,取得了可喜成就,基本建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初等、中等、高等职业教育相互衔接,又与普通教育、成人教育相互沟通,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并举的体系框架。

(一)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与开发体系

据统计,2016年全国共有高职学校1395所,在校生规模1082.89万人,共招生343.21万人,毕业生329.81万人;中职学校10893所,在校生规模1599.01万人,共招生593.34万人,毕业生533.62万人。全国1.23万所职业院校开设约10万个专业点,年招生总规模930万人,在校生2682万人,每年培训上亿人次,基本覆盖国民经济各领域。在现代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一线新增从业人员70%以上来自职业院校毕业生[11][12][13][14]。可以说,中职、高职已分别占我国高中阶段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具备了大规模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的能力,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撑。

(二)形成了一整套职业教育法律法规和制度标准体系

在职业教育法律法规方面,以《职业教育法》为基础和引领,基本形成了以《教育法》《劳动法》《就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为补充,行政法规、地方法规为配套的职业教育制度框架。此外,还相继出台了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教师专业标准、校长专业标准,基本涵盖招生、教学、师资、管理、投入、学生资助、行业企业参与等多个方面,见表2[15],依法治教、规范办学、灵活开放的办学格局日趋完善。十八大以来,制定并公布410个高职专业、230个中职专业教学标准[16],推进职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和教学改革;此外,还公布了修订后的747个高职(专科)专业目录[17],制定了首批涉及30个专业(类)的70个《职业学校专业(类)顶岗实习标准》[18]。我国职业教育法律法规、政策标准体系基本建立,依法治教、规范办学的体制机制日益健全完善。

(三)专业设置不断适应产业发展需要

2010年,教育部按照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需求,组织力量对中等职业学校目录进行了调整和修订。专业类由原来的13个增加到19个,专业数由原来的270个增加到321个,专业(技能)方向由原来的470个增加到920个[19]。2015年,教育部印发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主要根据产业分类进行专业划分,第一产业主要涉及农林牧渔大类,设专业51个。第二产业涉及资源环境与安全、能源动力与材料等8个专业大类,设专业295个。第三产业涉及交通运输、电子信息等11个专业大类,设专业401个。三大产业相关专业数比例为6.8:39.4:53.8,更加符合我国产业结构调整要求[20]。从目前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的现状看,上述比例与当前国内生产总值比例基本吻合,更加适应现代产业发展的新要求,更契合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有助于强化促进学生就业的导向,便于技术技能人才系统培养,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趋于完善。

(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获得重点突破

在产教融合方面,从2010年到2017年,由教育部牵头,在相关部委的推动下,共建了12个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21],成立了62个职业教育的行业指导委员会,统筹推动举办了几十次职业教育与行业对话活动,指导组建了职业教育校企一体化办学联盟等协作组织,每年举办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在产教融合推进过程中,我国着力尝试多种形式的校企合作,大力推进集团化办学,力争将产教融合落在实处,深化校企合作。2014年,确定165家单位作为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和牵头单位,通过试点,推动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的现代学徒制[22]。2015年,全国共有职业教育集团1048个,覆盖100多个行业部门、近3万家企业、700多个科研机构和70%以上的中职校、90%以上的高职校[23]。2017年,建成约1300个职教集团,开展产教对话会上百多场次,遴选现代学徒试点单位共165个[24][25]。

(五)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体系建设取得进展

首先,在专业目录上,通过四次修订、调整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和两次修订高职专业目录,使职业教育专业设置更加适应现代产业发展新要求。在专业教学标准方面,教育部于2014年、2015年分两批制定并公布了230个中职专业教学标准。2012年,公布了首批410个高职专业教学标准。其次,在学生核心素养养成的中职公共基础课程标准方面,2014年,教育部在原有中职语文等教学大纲的基础上启动了语文、历史、体育与健康、公共艺术课程标准的研制工作,名称和总体框架等与普通高中课标保持基本一致。再次,在对接真实生产过程的顶岗实习标准方面,2016年,教育部等5部门联合印发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规范实习管理。在教育教学领域,同时组织制定并发布了首批涉及农业、汽车运用与维修、护理等30个量大面广专业(类)的70个顶岗实习标准。最后,在体现行业企业装备技术的专业仪器设备装备规范方面,2012年以来,探索研制并发布了护理、道路运输等9个专业的专业仪器设备装备规范,对相关专业实训教学场所、实训仪器设备装备等提出了规范要求,指导职业院校配备与行业企业技术要求、工艺流程、管理规范、设备水平同步的实习实训装备,保障专业实践教学。

(六)构建了职业教育质量保障体系

建立健全职业教育内外部质量评价体系既是保障职业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又是构建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2015年,教育部颁布了《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提出“完善质量保障机制”“逐步形成政府依法履职、院校自主保证、社会广泛参与,教育内部保证与教育外部评价协调配套的现代职业教育质量保障机制”,是对新时期高职质量保障制度建设的顶层设计,也是对多元主体参与、内外部协调的质量保障新格局作出的系统规划。同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的通知》和《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指导方案(试行)》,要求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内部质量保证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强化职业院校落实第一质量主体责任。2016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估暂行办法》《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暂行办法》,强调委托第三方机构基于学校相关数据信息和省级评估报告,运用测量工具进行分析评估,形成国家评估报告。国家、省、学校三级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发布体系俨然已经形成[26]。

五、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展望

尽管我国初步建成了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框架,但离完成2020年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建设目标还有一定差距。因此,未来必然要站在人、社会、职业教育发展全局的角度,以战略眼光、现代理念和国际视野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使其在法制建设、人才培养、终身学习、对外开放等方面更加完善。

(一)建立更加完善的职业教育法制体系

习总书记说:“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我国于1996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标志着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进入有法可依的阶段。该法在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各个阶段都发挥了教育专门法、职业教育基本法的指引和保障作用。但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全面深化改革、转型升级的新阶段,区域发展、产业调整升级、高技能人才大量需求等对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提出新挑战和新要求,《职教法》已难以满足此时职业教育的改革实践。根据《职业技术教育》的统计,职教法最受关注的问题是:职教法的性质、地位和作用需要进一步明确、职业教育统筹管理及政府发展责任需要进一步落实、各类各层次职业教育之间的关系和衔接需要进一步加强、行业企业在发展职业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需要进一步提升、职业教育学历证书和职业教育资格证书的衔接需要加强、引导和支持社会社会力量办学需要细化、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需要加强、中央和地方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需要进一步明确、受教育者的权益需要保障、政府、市场、社会、学校之间的关系需要进一步理清[27]。因此,在新形势下,只有完成职教法修订工作,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制度的衔接,形成比较完备的职教法律体系,才能为职业教育的持续和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建立多元立交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体系

在建立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方面,各省市纷纷对人才培养模式进行改革,如“4+0”“3+3”“3+2”“3+4”“5+2”等,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诸多问题:一是在整体规划中,仅从学历提升的角度考虑构建由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到专业硕士学位的职业教育培养体系,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职业教育“断头路”的问题。二是本科转型试点工作虽已启动,但明确定位的应用型高校却寥寥无几,多数地方本科院校处于观望之中。三是现行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相对滞后,中职与高职在招生衔接上不畅通,由中职升入高职或应用型本科高校的渠道仍然狭窄。四是职业教育各阶段的培养目标定位不明确,培养目标缺乏递进层次,阶梯化不明显。五是各阶段课程雷同现象比较普遍,没有体现出课程的连贯性和有效衔接。六是职业教育各阶段专业匹配度不高,一定程度上成为学生升学的障碍。因此,未来如何打破制约职校学生成长的“天花板”,实施中职教育、高职教育与应用型本科及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的有效衔接,统筹各阶段职业教育,促进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是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开放式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关键。

(三)建立便利多元的职业教育终身学习体系

终身教育指人们在人生各阶段所受教育的总和,是人们所受不同类型教育的统一综合[28]。随着经济和社会的高速发展,仅有一技之长而不能保持持续学习的能力,终将被社会淘汰。2012年5月,在上海召开的第三届国际职业技术教育大会上,117个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成员国和72个国际组织的800余名代表经过讨论,得出共识:21世纪的“文盲”不是不识字的人,而是不具备学习能力的人。职业教育是全民教育,更是“学技终身”的教育。2015年9月,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峰会正式通过《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其中,目标4为“确保包容性和公平的优质教育,促进全民享有终身学习机会”;在目标8的框架下,职业教育与培训机构要进一步扩大高质量的技能人才供给,确保所提供的技能不仅适应工作世界的需求,还要有利于促进终身学习,支持整个社会向包容和低碳经济过渡[29]。作为终身教育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职业教育对社会开放度不足,偏重学历教育忽视非学历教育,缺乏为继续教育创造条件的观念。因此,未来需要我们按照终身教育理念发展职业教育,促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四)建立双向合作的职业教育国际开放体系

随着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行业与劳动力市场的国际分工与合作日渐加强,以外语能力、跨文化交际能力、国际交流和合作能力为主要内涵的国际能力受到广泛关注,提升职业教育国际化水平和培养具有国际适应能力的职业人才成为建设中国特色职业教育体系的题中应有之义。十八大以来,我国职业教育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与多个国家建立了合作与交流关系,形成了类型全面、形式多样、领域广泛的职业教育交流合作格局。但在国际化的过程中,我国职业教育在交流方面具有较强的“单向”特征,在人才培养上的国际能力薄弱,职业教育的通用性不强,国际合作交流规模与我国职业教育规模极不相称,院校参与国际合作交流的深度和广度不够[30][31]。总之,我国职业教育国际化水平总体还比较低。因此,未来职业教育国际化发展要构建多层次且政府间宏观政策沟通交流机制、全面提升职业院校学生的国际能力、建立完善的国际合作交流机制平台、构建区域特色的职业教育国际化布局、依据企业技术标准体系积极构建或对接职业教育资格证书标准或课程标准、鼓励更多职业院校和企业同国外成功的职业培训中心开展双向合作等,通过提升职业教育国际化水平来促进我国职业教育现代化和职业教育体系的完善。

(作者:平和光,李孝更,原文刊于《职业技术教育》2017年第2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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