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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2019年“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7-05      来源 :       编辑 :科技处      浏览量 :

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  湖北省科协  中共湖北省委军民融合办   湖北省科技厅  中科院武汉分院关于开展2019年“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宣传部、科协、军民融合办、科技局,中科院驻鄂各单位,省科协所属各全省学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科研院所科协:

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科技部、中科院、工程院、国防科工局《关于开展2019年“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省“最美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和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精神,深入开展“最美科技工作者”学习宣传活动,深入挖掘、广泛宣传一批优秀科技工作者典型,引导和激励全省广大科技工作者学习最美、争当最美,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昂扬的奋斗姿态迎接新时代、踏上新征程,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贡献湖北力量。

二、推荐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作风廉洁,遵纪守法。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科学道德、树立良好学风,淡泊名利、艰苦奋斗、无私奉献。

3.长期从事科学研究、科学普及、科技推广、科技扶贫、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等科技事业,得到社会广泛认可,事迹感人,适合公开宣传,有突出的先进性、代表性和影响力。

4.注重推荐长期奋战在工作一线、为推动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和学科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基层科技工作者。

三、推荐名额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党委宣传部、科协、军民融合办、科技局共同遴选推荐本地区“最美科技工作者”1人;中科院驻鄂各单位、省科协所属各全省学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科研院所科协遴选推荐本单位本学科“最美科技工作者”1人。如无合适人选,可以不推荐。所有候选人均应通过上述推荐渠道产生。本次推荐工作不接受个人申报。省科协将综合各地区各单位推荐人选,经专家评审并征求相关联合主办单位意见后,推荐上报10名候选人。

四、材料报送

各地方科协负责本地区推荐人选的材料整理审核上报工作,各省级学会、直属基层科协负责本学科本单位推荐人选材料的汇总上报工作。各单位于2019524日前,将推荐材料电子版报送省科协调研宣传部,联系人及电话:张慧萍 027-87813803,电子邮箱:245629425@qq.com。逾期未报,视为放弃。推荐材料包括:

1.推荐工作情况报告1份,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2019年“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1份;

3.推荐人选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及体现先进事迹的生活或工作照片35张。

以上材料不需纸质版,请提供Word版和PDF版各一套,照片请提供jpg格式,不小于2MB,用姓名作为照片名。推荐材料涉及国家秘密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清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积极稳妥做好各相关工作,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2.坚持原则,高标准做好推荐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严格遵守推荐标准,按照民主程序确定推荐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坚持以科技工作者的思想品质、精神风貌和工作实绩为衡量基准,兼顾不同类别、不同年龄的科技工作者。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推荐人选被投诉,推荐单位及人选所在单位应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3.加强统筹,形成合力齐推共宣。各地科协要充分征求相关联合主办单位的意见,发挥各自优势,加强统筹协调,齐心协力组织好推荐工作。各地方各单位可结合实际发布本地区本单位本领域“最美科技工作者”,对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报道;要围绕 “最美科技工作者”主题,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实践活动,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不断从先进身上汲取精神营养,把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转化为投身创新实践的实际行动。

 

附件:2019年“最美科技工作者”推荐表

 

 

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            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

 

 

 

中共湖北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中国科学院武汉分院

2019516

 

 

附件

 

 

2019年“最美科技工作者”

   

 

 

 

 

候选人姓名:                      

工作单                      

推荐单                      

  

 

 

 

填报日期:2019       


填 表 说 明

 

1.所在单位:填写候选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应为法人单位。

2.推荐单位: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党委宣传部、科协、军民融合办、科技局,中科院驻鄂各单位、省科协所属各全省学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科研院所科协作为推荐单位,由哪个单位推荐的,填写单位名称。

3.推荐表中所涉及日期统一用阿拉伯数字,如20190101日。

4.照片为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标准照,将照片电子版插入本表。

5. 专业技术职务:应填写具体的职务,如“研究员”、“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等,请勿填写“正高”、“副高”等。

6.毕业院校、工作单位填写全称,职务等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详细填写,属于内设机构职务的应填写具体部门,如“XX大学XX学院院长”。

7.工作经历从中专或大学毕业后填起,含科普工作经历。

8.主要事迹和贡献3000字左右,内容应客观真实地反映候选人精神风貌、感人事迹、社会影响、所获重要奖励等情况。

9.推荐单位意见:意见中应明确写出是否同意推荐,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工作单位及职务

 

专业技术职务

 

办公电话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起止年月

在何单位从事何工作

 

 

 

 

 

 

 

 

 

 

主要事迹和贡献(3000字左右)

 

 

 

个人声明

本人接受推荐,承诺推荐材料中所有信息真实可靠,若有失实和造假行为,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

 

 

候选人签名:

      

推荐单位意见

 

 

 

 

 

 

 

                                      (盖 章)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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