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十堰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8-26

校属各单位:

根据十堰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十堰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科技创新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建设科技强省和市委、市政府加快建设科技强市的工作安排,围绕“坚持科技兴市 打造区域创新中心”主题,开展软科学计划研究,着力发挥软科学研究服务全市重大决策科学化作用,为“现代新车城 绿色示范市”建设提供决策参考,为我市实现“经济倍增、跨越发展”目标和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提供科技智库支撑。

二、支持范围

围绕“坚持科技兴市 打造区域创新中心”主题,组织编制了《十堰市2022年度软科学研究项目指南》(详见附件1),在每个专题下开放式征集自主选题,项目名称、主要研究内容等可围绕专题自行拟定。项目实施期为6个月,项目实施期结束后,向市科技局提交总体研究报告和结题相关资料。市科技局将根据软科学项目研究质量和评审情况适当提高资金资助额度。

三、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十堰市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政策研究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等。鼓励市内外科研院所等单位联合申报项目。不受理无承担单位的个人申报,不受理《十堰市2022年度软科学研究项目指南》范围之外的项目。

2.项目推荐单位:遵循归口管理原则。其中市直部门、在堰高校、市属科研院所在项目申报书封面和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后直接申报,市直其他单位经归口管理的主管部门推荐盖章后申报;县(市、区)相关单位拟申报的项目,经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盖章后申报。未经归口管理部门推荐盖章的项目不予受理。

3.项目申报数量:原则上同一单位项目申报数不超过3项。在堰高校可以申报4项。

4.项目组成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开展过与申报项目相关或相近的自主研究,当年度只可申报1项市级软科学研究项目,且不得作为其他软科学研究项目组成员;项目组其他成员应是项目实际研究过程的主要人员,人数一般不得超过6人,且当年参与软科学研究项目不超过2项。鼓励省内知名专家、教授、学者、高端人才等负责或参与软科学项目研究。

5.不宜申报事项:未完成往年市级软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和主要研究人员,不得参与2022年度市级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

6.科研诚信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组成员须具有良好的诚信状况,无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四、注意事项

1.本次申报按学科归口由学校评审后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各学院需结合自身优势,精心组织,鼓励加强横向合作,跨领域、跨学科联合申报,鼓励支持由软科学研究专家、产业领域的技术专家与决策管理部门的管理者,联合进行项目申报和开展研究。

2.学校牵头申报的项目由科技处统一报送十堰市科技局,请各院部于2022年9月2日前将《2022年十堰市软科学项目申报书》(附件2)及《十堰市软科学研究申报项目可行性分析表》(附件3)、《2022年十堰市软科学项目评审排序表》(附件4)纸质(签名不装订)Word版各一份报送科技处,正文内容统一采用仿宋“三号”字体,A4纸打印

3.经校内评审公示后,由项目负责人登录“十堰市科技创新服务系统”(网址http://61.183.19.141:9088),按要求在线填写项目基本信息。其中签章页由科技处工作人员扫描后发送给项目负责人,在系统中分别选择名称对应的入口上传。



联系人:陈婧   联系电话:8126036

邮箱:317504595@qq.com


附件1.十堰市2022年度软科学研究项目指南.docx

附件2.十堰市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2022年).docx

附件3. 十堰市软科学研究申报项目可行性分析表.docx

附件4.2022年十堰市软科学项目评审排序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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