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现将《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教育改革发展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政法办函〔2021〕2号)(附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学习文件,根据申报条件和要求以及课题指南确定的选题,组织推荐申报工作,填写《湖北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教育改革发展专项申请书》(见附件)纸质版一式15份(含原件5份,复印件10份),《申请书简表》一式15份(用于学院初评)。纸质申报材料于5月5日前报送至科技处,电子材料同步发送至317504595@qq.com邮箱。联系人:陈婧; 电话:8126036。
科技处
202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