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清理逾期未结题教科研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7-06

院属各单位(部门):

为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督促科研人员按时保质完成科研项目,学院决定集中对逾期未结题的院级项目进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6年(含2016年)之前立项未结题的院级教研、科研项目,请务必于1011日前提交结题材料,否则做撤销处理。2017年度立项未结题的院级教研、科研项目,本年度无法结题的,由项目负责人于1011日前提交《湖工职院教科研项目表延期申请》(科技处官网资料下载栏下载),否则做撤销处理。延期时间为一年(从到期时间开始计算)如延期到期仍未完成结题的一律作撤销处理。

2.请各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督促各课题组按时提交有关材料、完成课题研究工作。

3.科技处将建立科研项目研究信用制度,对不能按期结题的项目负责人进行不良信用记录登记,将影响今后课题的申报。

附件:2014-2016年度未结题项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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